一、基本情況
地塊名稱:珠海市高新區珍珠樂園項目地塊
占地面積:375826.125 m2(其中珍珠樂園356858.455 m2,酒店18967.67 m2)
地理位置:珠海市高新區唐家灣港灣大道南側,珠海高爾夫北側,軟件園路東側,華夏路西側
土地使用權人:珠海華發集團有限公司
委托單位:珠海華發城市運營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地塊土地利用現狀:閑置待開發
原用地性質:娛樂康體用地、旅館業用地(依據《珠海市城市規劃技術標準與準則(2021版)》)
未來規劃:旅館業用地+二類居住用地+商務用地+商業用地+一級鄰里中心用地(依據《珠海市城市規劃技術標準與準則(2021版)》)
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單位:珠海利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調查緣由:依據《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條第二款以及《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聯動監管工作規定》(粵環發〔2024〕4號)第一條,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依據《珠海市生態環境局 珠海市自然資源局 關于進一步明確珠海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有關要求的通知》(珠環函〔2022〕111號)規定,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以下簡稱“一住兩公”)的地塊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二、第一階段調查
(一)第一階段調查工作開展時間為2024年12~2025年1月。珠海市高新區珍珠樂園項目地塊(以下簡稱調查地塊)在1985年以前為耕作土及荒坡。1985年~2018年為珍珠樂園和酒店,土地使用權人為珠海華發集團有限公司,土地利用現狀為旅游用地。2018年~至今珍珠樂園和酒店關閉,地塊閑置至今,期間珍珠樂園門前停車場25000平方米出租給珠海市順之旅旅游運輸有限公司高新區分公司作為駕校。
(二)調查地塊周邊50m范圍的現狀主要以住宅用地、旅游用地為主,不涉及工業企業生產活動。根據歷史影像圖和人員訪談可知,調查地塊周邊區域歷史上主要為住宅用地、旅游用地,不涉及工業企業生產活動。
(三)調查單位于2025年1月在調查地塊內設置43個快篩點位。現場快篩結果表明,調查地塊內土壤中揮發性有機物和重金屬的含量未發現有異常情況。
(四)根據污染識別結果,調查地塊及周邊區域在各個歷史使用階段均不存在以下情況:
1.歷史上涉及工礦用途、規模化養殖、有毒有害物質儲存與輸送;
2.歷史上涉及環境污染事故、危險廢物堆放、固廢堆放與傾倒、固廢填埋等;
3.歷史上涉及工業廢水污染;
4.歷史監測數據表明有污染;
5.歷史上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6.地塊存在被污染跡象;
7.地塊存在來自周邊污染源的污染風險。
三、調查結論
《珠海市生態環境局 珠海市自然資源局 關于進一步明確珠海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有關要求的通知》(珠環函〔2022〕111號)規定,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應分階段開展,若第一階段調查確認地塊內及周圍區域當前和歷史上均無可能的污染源,則認為地塊的環境狀況可以接受,調查活動可以結束。我司通過資料收集、現場踏勘和人員訪談分析確認調查地塊當前和歷史上均無潛在污染源,且周邊區域也不存在可能對調查地塊土壤和地下水產生影響的污染源。依據HJ 25.1第4.2.1條、廣東省和珠海市的有關規定,認為調查地塊的土壤環境質量可接受,僅需開展第一階段書面調查,無需進一步開展布點采樣調查,調查活動結束。
經第一階段調查確認,珠海市高新區珍珠樂園項目地塊可作為幼托用地(R53)進行開發建設。